湖北省将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
时间:2016-05-06 20:09 来源:未知 作者:官网 点击:次
业内人士指出,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有力举措,将有利于促进在职教师不断加强学习,提高教书育人本领和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自身的继续教育培训、保持良好师德等。 首次注册 凡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初次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时,应申请首次注册 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 定期注册 经注册后,方可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经注册或达不到注册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 定期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师德表现证明、培训证明、年度考核证明等。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三种情形 注册不合格 我省规定,中小学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在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为保障公平公正,教育部门将制定相应的申诉制度 (责任编辑:网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