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重点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02 08:49 来源:未知 作者:办公室 点击:次
各城区教育(教体)局、社会事务办(局),市直各学校、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近年来,城区教育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安排部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存在短板、校园周边环境不够优化等。为进一步加大教育系统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创建迎检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创文重点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整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氛围”整改专班。 (一)存在的问题:创文宣传密度偏低、档次不高、主题分散,“小手拉大手”效果有待加强。 (二)工作要求:城区教育系统所有学校要对校园创文宣传进行整体设计和规划,提升校园创文宣传品位。校园和教室布置一定数量的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公益广告宣传牌,公益广告宣传牌要求300米视线范围内可见。学校大门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横幅标语,室内外电子显示屏按每分钟不少于15秒的标准全天滚动播出创文宣传标语,在城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 ——致全市中小学生和家长们的一封信”活动。围绕创文工作进展,每月各城区教育主管部门报送信息不低于5篇,市直各学校报送信息不低于2篇。 (三)责任领导:黄名爱 (四)责任科室:干部人事科 (五)责任单位:各城区教育(教体)局、社会事务办(局)、市直各学校 二、“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整改专班。 (一)存在的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活动没有全覆盖,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缺乏品牌,尤其是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进不力、少数地方和学校重视不够、严重缺位。 (二)工作要求:校园显著位置、每个教室、每个学生寝室都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宣传牌,并常年不减量不毁损。利用每周升国旗仪式集体诵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人人牢记核心价值观、人人能讲核心价值观、人人践行核心价值观。所有学校均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上墙或展板公布,有创建年度计划、活动台账、总结汇报、宣传报道、成果汇编等材料,文明校园创建知晓率100%,6月底前完成首批市级文明校园考核验收。创建一批在省和国家有影响的家长学校,创建活动在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三)责任领导:朱启龙 (四)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关工委 (五)责任单位:各城区教育(教体)局、社会事务办(局)、市直各学校 三、“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整改专班。 (一)存在问题:校园周边环境脏乱差、从实非法经营的游商和无证摊点多。 (二)工作要求:教育局有年度安排部署、检查整治方案、通知通报、宣传报道、经验总结成果材料、图片等。学校要做到:1、中小学校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2、在临街中小学附近,设有交通标志线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3、学校周边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4、校园周边无“三无食品”销售,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5、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彩票投注站点,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从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6、学校周边无向成年人出售烟酒现象,烟酒销售点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 (三)责任领导:黄名爱 (四)责任科室:综合治理科 (五)责任单位:各城区教育(体)局、社会事务办(局)、市直各学校
2017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