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7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市区各高中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鄂教发[2017]1号),按照我市高中阶段教育的实际,现将2017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稳定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保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比例大体相当。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规模29020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15600人(含技校)。中职招生规模中,初中起点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925人。各地要加大职业教育的政策宣传,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和资助政策,积极鼓励、引导初中毕业生就读中职学校。鼓励优质高中学校安排专项计划,招收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
二、2017年全市优质高中招生计划为25640人,其中省教育厅直接下达到校的6所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7190人(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计划440人)。
三、初中起点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分校分专业在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直接下达,其中五年一贯制计划293人;“3+2”分段五年制计划632人。
四、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加强招生及学籍注册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组织招生,规范办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突破招生计划。要切实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严禁招生虚假不实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各普通高中要在指定范围内招生,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一律不得跨地域招生。
五、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及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统一纳入“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未经招生考试机构录取的,不得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附件:1、2017年襄阳市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
2、2017年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3、2017年“3+2”分段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襄阳市教育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