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第八中学 文明家庭(职工)评选方案
襄阳市第八中学
文明家庭(职工)评选方案
文明家庭(职工)评选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家庭(职工)在构建文明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共同建设文明和谐校园,推动我校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学校决定从2015年起开展“文明家庭(职工)”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以“传承中华美德、提升文明素养、创建和谐家庭、构建和谐学校”为宗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文明家庭(职工)评比为载体,以提高家庭文明和谐程度为目标,努力构建家庭(职工)成员之间、家庭(职工)与学校之间、家庭(职工)与社会之间相互文明和谐的新型模式,进一步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
爱国爱校爱家,学法懂法守法。无刑事案件,无治安事故和责任事故,无黄、赌、毒现象,无封建迷信活动;廉洁奉公,诚实守信,自尊自爱,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公益活动,为学校建设出谋献策。
2、工作进取,奉献社会好。
完成任务好。对于学校分派的各项教育教学及管理任务能够积极担责,团结协作,业务熟练,办事效率高,工作不推诿、不拖沓、不敷衍,保质保量,无严重失误和差错,完成任务既快又好,成绩显著。
家庭成员进取向上,注重学习,提高素质,增强能力;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家属积极支持学校工作,职工在单位讲学习、讲奉献,爱岗敬业,履行职责,工作业绩突出。
3、崇尚科学,文明习惯好。
积极参加文明向上学习,积极工作,文明健康生活,反对邪教,移风易俗,艰苦奋斗。讲究卫生,保护环境,居室环境整洁卫生,保持公共环境整齐清洁,维护单位整体环境,不乱抛垃圾,爱护单位的公共设施、花草树木。
4、民主和谐,家规家风好。
在单位与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协助精神强,不犯自由主义,不搞帮派活动,不闹无原则的纠纷。
家庭成员之间互敬互爱、民主平等,团结和睦,尊老爱幼;夫妻双方互信互勉、互谅互让;邻里之间团结互助,坦诚相见。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被评为文明家庭(职工)。
(1)近三年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问题,被学校或上级通报、查处或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者;
(2)因工作失误,对学校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被学校或上级通报、查处者;
(3)拒不服从学校、处室、年级工作安排讨价还价和未完成学校教育教学目标任务者;
(4)家庭不和、邻里纠纷等影响团结和谐和工作者;
(5)一年内请事假在20天(含)、病假在60天(含)以上者;
(6)违反学校考勤管理规定,通报在一次(含)以上者;
(7)楼道等卫生责任区检查不合格在二次(含)以上者;
(8)校园内放养宠物、家禽者;
(9)目前未在岗者;
(10)其他违反有关规定者。
三、评选范围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及其家庭。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家庭或个人自行向所在处室、年级组申请,填写申请表。
2、由各处室、年级组对照条件进行初审合格后,报校工会。
3、校工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集中进行评审产生文明家庭(职工)候选名单。
4、上报学校党委审定。
5、评选要求。评选“文明家庭”、“文明职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全面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严格对照评分条件进行。
五、表彰奖励
被评为“文明家庭”、“文明职工”,由学校进行表彰,并将表彰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各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
附:文明家庭(职工)申请表
襄阳市第八中学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一:
文明家庭(职工)申请表
姓名 | 部门 | 申报类型 | |||
主 要 事 迹 |
|
||||
处室(年级组)推荐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学校审 定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上一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下一篇:襄阳八中2015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