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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城区禁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20 16:55  来自:未知 作者:办公室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襄教文[2016]208号)

各城区教育(体)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中小学校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有效杜绝安全事故,防止环境污染,确保师生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市区禁鞭工作的通知》(襄政办发[2016]56号)要求,现将禁鞭工作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迅速启动

各地各学校、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禁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工负责、整体联动”的原则,借鉴2016年禁鞭工作成功经验,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成立专班,制定措施,明确责任,限定时限,强力推进禁鞭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继续实现全市教育系统“零燃放”目标。

    二、深入宣传

市区划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为:二广高速公路,福银高速公路、襄阳东外环和南外环合围范围。襄城区欧庙镇和襄州区峪山镇、伙牌镇、双沟镇、张家集镇,东津新区科技大道以东、内环南线以南区域除外。

各地各学校、单位要在所属禁鞭区域内广泛开展禁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禁鞭横幅、制作禁鞭宣传栏、召开禁鞭主题班会、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或载体向师生及教育系统内部干部、职工、家属宣传禁鞭规定,并以此带动家庭、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禁鞭行动,自觉遵守禁鞭要求,倡导文明新风,共同摒弃陋习。元月5日前,禁鞭区内各单位、学校要对所属师生、职工进行一次禁鞭专题教育,各学校要下发《关于襄阳市市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育告家长书》,元月10日前将回执回收存档,做到不漏一人。各单位及学校要在显要位置悬挂禁鞭宣传条幅,单位不少于1幅,各学校不少于3幅。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禁鞭区内各单位、学校电子显示屏要每日滚动播放宣传标语,以此强化干部职工、师生的禁鞭意识,确保禁鞭工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细化责任

禁鞭工作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与年度综治工作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各级要做到专班运作,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分级负责。为强化市直教育系统禁鞭工作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程敬荣为组长,副局长黄名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朱启龙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基础教育科、综合治理科负责人为组员的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家属院禁鞭宣传、教育及各项禁鞭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综合治理科负责局市直教育系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禁鞭工作方案,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督促市直各学校落实禁鞭各项措施;基础教育科负责市直各学校开展禁鞭宣传教育工作、向学生家长印发禁鞭宣传单。各禁鞭区内教育局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并与直属单位、科室、学校,学校与班级、处(室),班级与学生个人层层签订《禁鞭工作责任书》,确保禁鞭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位,不留死角。

四、加强共管

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发期,随机性强,管理难度大。学校和家庭均应承担对学生管理教育的义务和责任,加强联系沟通,形成管理合力,确保学生严守禁鞭各项制定度规定。学生在校内、校外的监护管理责任分属学校和家庭,学生有违反禁鞭规定行为的,有关部门将对有监护管理责任的单位和家长给予严肃处理。

禁鞭区内各教育(体)局及市直各学校2016年12月26日前上报禁鞭工作安排部署及工作推进情况(含图片信息),2017年2月25日前上报禁鞭工作总结。QQ:208562107。

附件:

 1、   禁鞭宣传标语。

    2、 《关于襄阳市市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育告家长书》。

 

 

                       襄阳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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