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治理有偿补课宣传教育大会
10月28日上午,全体教职工在学校阶梯会议室召开治理有偿补课宣传教育大会。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潘方敏和张友理同志分别宣读了市、校两级相关文件,校党委书记、校长陈鹏同志做重要讲话。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引导教师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维护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 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集中开展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在职教师乱办班、有偿补课等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从重从快处理一批顶风违纪人员,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治理范围
在职教师。
三、治理内容
1、治理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举办有偿补课班、辅导班;
2、治理在职教师受聘参加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文化补习班等教学活动;
3、治理在职教师为社会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或提供相关信息;
4、治理在职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提供有偿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5、治理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6、治理在职教师以家属、亲友等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有偿补课;
7、治理在职教师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组合成不同学科的教学班,组织学生集体有偿补课。
四、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治理有偿补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陈 鹏
副组长:潘方敏
成 员:涂保明、莘志才、卢圣云、刘 琴、陈 利、李 涛、杨 军
下设办公室,涂保明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安排部署学校专项治理工作,督 促落实问题整改,查处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
2、制定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规定》日常治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开展调查并及时查处。
3、做好宣传教育,充分认识治理有偿办班、有偿补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将本次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与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教 育紧密结合,坚决抵制有偿补课,维护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五、工作安排
切实配合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工作专项督导,督促建立完善学校有偿补课查处工作机制,自查自纠有偿补课行为,查处顶风违纪的有偿补课责任人。建立学校有偿补课监督、举报、调查处理、问责等工作新常态,防止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1、学习宣传(2016年10月24日——10月31日)。
迅速召开全体教职工动员大会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签署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校园内张贴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并公布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和信箱,营造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良好氛围。
学校以校长名义,向所有在职教师发关于禁止有偿补课的一封信(或手机短信),信的内容如下:
关于重申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并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2、全面部署(2016年11月1日——11月20日)
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开展自查自纠,排查重点对象,根据违规事实的情节、影响及认识态度等情况,予以区别处理。情节轻微或虽有问题但能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并及时纠正、退还费用的,不予追究或给予从轻处理;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仍然隐瞒问题,我行我素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严查处、零容忍”。
3、建章立制(2016年11月21日——11月30日)
学校要加大监督检查落实力度,并通过座谈会、专项工作推进会和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等形式加以指导推动。要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及时规范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把教师有偿补课纳入制度管理,制定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管理及处理办法,并与教师师德考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挂钩。坚决杜绝抬头反弹现象发生,确保治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治理有偿补课是教育反腐倡廉斗争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教育部门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工作,要长期化和常态化开展有偿补课的治理工作。
1、强化工作责任。学校是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切实肩负起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切实做好治理有偿补课的建章立制工作和调查处理工作,对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严肃工作纪律。对发现的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要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处理,在校内通报,并及时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查处。
3、加强监督检查。要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教师有偿补课的监督。接到群众举报,要组织调查小组,收集事实证据,及时调查有偿补课行为。
举报电话:3231418、15587728468(涂保明)
举报邮箱:xfbzxb@163.com
襄阳市第八中学
2016年10月24日






襄阳八中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管理,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引导教师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维护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 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集中开展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在职教师乱办班、有偿补课等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从重从快处理一批顶风违纪人员,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治理范围
在职教师。
三、治理内容
1、治理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举办有偿补课班、辅导班;
2、治理在职教师受聘参加社会各类短期培训班、文化补习班等教学活动;
3、治理在职教师为社会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或提供相关信息;
4、治理在职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提供有偿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利;
5、治理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6、治理在职教师以家属、亲友等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等有偿补课;
7、治理在职教师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组合成不同学科的教学班,组织学生集体有偿补课。
四、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治理有偿补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陈 鹏
副组长:潘方敏
成 员:涂保明、莘志才、卢圣云、刘 琴、陈 利、李 涛、杨 军
下设办公室,涂保明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安排部署学校专项治理工作,督 促落实问题整改,查处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
2、制定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规定》日常治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组织开展调查并及时查处。
3、做好宣传教育,充分认识治理有偿办班、有偿补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将本次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与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教 育紧密结合,坚决抵制有偿补课,维护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
五、工作安排
切实配合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工作专项督导,督促建立完善学校有偿补课查处工作机制,自查自纠有偿补课行为,查处顶风违纪的有偿补课责任人。建立学校有偿补课监督、举报、调查处理、问责等工作新常态,防止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1、学习宣传(2016年10月24日——10月31日)。
迅速召开全体教职工动员大会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签署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校园内张贴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并公布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和信箱,营造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良好氛围。
学校以校长名义,向所有在职教师发关于禁止有偿补课的一封信(或手机短信),信的内容如下:
关于重申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并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2、全面部署(2016年11月1日——11月20日)
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开展自查自纠,排查重点对象,根据违规事实的情节、影响及认识态度等情况,予以区别处理。情节轻微或虽有问题但能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并及时纠正、退还费用的,不予追究或给予从轻处理;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仍然隐瞒问题,我行我素的,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严查处、零容忍”。
3、建章立制(2016年11月21日——11月30日)
学校要加大监督检查落实力度,并通过座谈会、专项工作推进会和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等形式加以指导推动。要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及时规范和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把教师有偿补课纳入制度管理,制定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管理及处理办法,并与教师师德考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挂钩。坚决杜绝抬头反弹现象发生,确保治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治理有偿补课是教育反腐倡廉斗争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教育部门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工作,要长期化和常态化开展有偿补课的治理工作。
1、强化工作责任。学校是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切实肩负起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切实做好治理有偿补课的建章立制工作和调查处理工作,对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严肃工作纪律。对发现的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要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处理,在校内通报,并及时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查处。
3、加强监督检查。要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教师有偿补课的监督。接到群众举报,要组织调查小组,收集事实证据,及时调查有偿补课行为。
举报电话:3231418、15587728468(涂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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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第八中学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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