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第八中学举行2021年12月“弘扬宪法精神 争做守法公民”主题升旗仪式
2021年12月6日上午,我校举行“弘扬宪法精神 争做守法公民”主题升旗仪式。高二政治组备课组长侯盈老师主题发言——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守法公民。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我是来自高二年级的侯盈老师,十分荣幸今天能在此发言。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本周是我国的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宪法是我国法制统一的基础,民生福祉的保障,如光明驱散旧制度的野蛮和强权,如利斧砍断人性的无知与蒙昧,规引着国家治理体系的运行,规范着民主法治社会的发展,规约着社会公众的理念与言行。我们应当学习宪法知识、了解宪法宗旨、感受宪法精神,今天,就让我与大家一同分享我心中的宪法。
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其中的“理”,内涵是人性中的正义与良善,外化就是我们今天所讲的“法”。没有法律的社会,将充斥贪婪、诡诈、蛮横和暴力,有了法律,才有了公平、正义,才有了温暖和谐的人类家园。我们何其幸运,生活在人类文明的法治阶段,在法理的指引下,告别人性中最原始的野蛮和无知;我们何其幸运,见证着国家法治现代化的历史,在宪法的统领下,迎接民智觉醒、民权保障、民生发展、民族复兴。
也许有同学在想:宪法这么严肃、抽象、晦涩的东西,离我们的生活太远太远。其实不然,我们的宪法恰恰就是我们的先辈,在总结近现代中国惨痛的历史教训后得出的成文领悟,恰恰就是我们的父辈在历经社会变迁与发展后写下的权利宣言。那段历史,离我们并不久远,那段岁月一直延续到今天。宪法确立着国家与公民的关系、衡量着社会中的“真善美”与“假恶丑”,让每一个你我一样弱小的个体在面对强权和不公时,能够凭借它获得公正公平的对待与尊重。我们每个人都在参与着宪法的完善,也都在接受着宪法给予我们的庇护,人民制定了宪法,而宪法也在服务、规范和引导着我们每一个人。只要我们细心感受,就会发现,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身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更应该做的,可能是理解宪法理念、践行宪法精神。当生活中,我们不认同某些人、某些事时,我们可否想到:那是宪法赋予他的权利,应当尊重差异、理解个性;当现实中,我们畏惧于某种强权、某些不公时,我们可否想到:这是宪法给予我的权利,应当勇敢地、理直气壮地维护。我们还可以用心去观察和思考,每天认真学习、热爱劳动、关心父母、敬畏师长、服务社会,做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其实都是对自己宪法权利的珍惜与尊重,都是在用实际行动去理解宪法理念、践行宪法精神。国是我们的国,法是我们的法,我们不去认同、不去遵守、不去维护、不去弘扬和发展的话,何谈宪法?何谈宪法赋予我们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我们又如何去真正当家作主呢?
卢梭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律信仰是人类走向法治和秩序的必由之路。作为学生,法律不仅应该铭刻在心里,更应该用法律鞭策我们的行为,让违法犯罪远离我们。希望能从你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从遵守校规做起,自觉学习宪法、掌握宪法、尊重宪法,讲正义、慎言行,谨交友,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和行为,理智行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期待你我的共同参与!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信仰宪法,敬畏宪法,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