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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职业院校旅游管理等五个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

发布日期:2016-12-28 09:33  来自:未知 作者:办公室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强我省职业院校教学基本建设和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12〕5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北省职业院旅游管理等五个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以下简称《专业教学标准》,在省教育厅政务网http://www.hbe.gov.cn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各《专业教学标准》包括前言、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五个部分,适用于我省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是加强我省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推动专业教学改革、开展专业教学评估的指导性文件;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业教育研究机构指导学校开展专业教学改革、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的基本依据,也是制定我省技能高考考试大纲的重要依据,各职业院校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或实施教学计划要以此为基础制定。

      《专业教学标准》从2017年秋季开始在全省职业院校一年级新生执行。各地、各职业院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专业教学标准》所体现的新的职业教育理念,并在各专业教学实践中贯彻落实,努力推动教学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请各地各校将实施过程中的情况、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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